内部稽核之组织及运作

隶属部门

本公司内部稽核单位之设置,隶属于董事会。

人员配置

内部稽核主管1人,内部稽核人数配置6人(台湾2人及海外子公司4人),共7人专任内部稽核人员执行内部稽核相关运作。

内部稽核目的

协助助董事会及经理人检查及覆核内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营运之效果及效率,并适时提供改进建议,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续有效实施及作为检讨修正内部控制制度之依据。

内部稽核运作

  • 内部稽核人员应秉持超然独立之精神,以客观公正之立场,确实执行其职务,并尽专业上应有之注意。
  • 内部稽核人员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上级交办事项进行例行性或专案性查核,并检视流程,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确实执行。
  • 本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应与受查单位就年度稽核项目查核结果充分沟通,对于评估所发现之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及异常事项,应据实揭露于稽核报告,并于该报告陈核后加以追踪,至少按季作成追踪报告至改善为止,以确定相关单位业已及时采取适当之改善措施。
  • 稽核室除定期向各独立董事报告稽核业务外,稽核主管并应列席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