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资报酬委员会

本委员会主要职能系以专业客观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之薪资报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供其决策之参考。

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实履行下列职权,并将所提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 定期检讨本规程并提出修正建议。
  • 订定并定期检讨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绩效评估标准、年度及长期之绩效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
  • 定期评估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达成情形,并依据绩效评估标准所得之评估结果,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

第二届薪资报酬委员会成员

任期:民国 113年 12 月 19 日至民国 116 年 12 月 18 日。

职称 姓名 现职
召集人
(独立董事)
于卓民
  • 美国密西根大学企业管理博士
  • 长庚大学工商管理学系教授兼管理研究所所长
  • 国立政治大学企业管理系教授
  • 曾任研华(股)公司独立董事
  • 曾任鸿海精密工业(股)公司顾问
委 员
(独立董事)
李易谕
  • 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工业工程博士
  • 政治大学企业管理学系所兼任副教授
  • 政治大学企业管理学系所副教授
委 员
(独立董事)
蔡明宏
  • 台湾大学国际企业学系及中央大学财务金融学系博士
  •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 中央研究院人文及社会科学集刊副执行编辑
  • 国立中央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 国立中正大学经济学系兼任副教授
  • 国立台北大学经济学系兼任副教授
  • 国立中正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
委 员
(独立董事)
卢佳琪
  • 政治大学会计系博士
  • 国立中央大学会计所所长
  • 国立中央大学会计所暨财务金融学系副教授

薪资报酬委员会运作情形资讯

113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共计开会2次,出席率如下:

职称 姓名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率
召集人 (独立董事) 于卓民 2 0 100%
委 员 (独立董事) 李易谕 2 0 100%
委 员 (独立董事) 蔡明宏 2 0 100%
委 员 (独立董事) 卢佳琪 2 0 100%

113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开会日期、议案内容及决议结果:

开会日期 议案内容 决议结果
113.10.31
  1. 订定「董事及功能性委员薪资报酬管理办法」及「经理人薪资报酬管理办法」案。
  2. 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个别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案。
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
113.12.27
  1. 修订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部分条文案。
  2. 本公司董事与功能性委员个别薪酬及数额案。
  3.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薪资报酬案。
  4. 本公司经理人个别薪酬及数额案。
  5. 本公司经理人年度酬劳发放案。
全体出席委员无异议照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