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經營

松川之經營理念在於誠信務實、服務顧客、尊重人性、照顧員工、追求創新、領先群倫、精益求精、永續經營,本公司更以此理念善盡企業應有之社會責任,在為追求企業經營成長之同時更為社會維護公益以及環境生態平衡永續發展而努力。本公司暨各分公司承諾並宣示致力於推動企業社會責任(CSR),並建置企業責任履行之方式以及定期檢視成效,以求完全落實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RBA),並尊重及支持國際公約之基本人權,包含「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聯合國國際勞動組織」等各項國際人權公約 之原則與精神,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的行為,明確揭示以公正與公平態度對待與尊重所有同仁。

同時我們也遵循最高標準之道德要求,包括廉潔經營 、無不正當收益,依照適用法令公開商業和財務狀況等相關訊息,在交易過程中遵守反腐敗法令(如FCPA),尊重智慧財產權,執行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之標準,提供匿名申訴程序以保護檢舉者之身份機密性;於採購礦物時秉承負責任之態度,保護所有業務往來者之個人資料保護並遵守隱私以及資訊安全有關之法規,制訂保護程序以杜絕打擊報復。

此外,松川也根據自訂之「廉潔經營作業程序」,建立了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制約機制,落實監督措施,禁止任何形式的賄賂、貪污及不道德行為。所有與本公司進行交易的新供應商均須簽署「供應商反腐敗公約承諾書」,以確保誠信經營的全面實施。

檢舉制度

松川訂有「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並設有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管道。投訴人可透過舉報信箱、舉報電話及信件郵寄等方式進行檢舉。

檢舉案件依類型由本公司發言人、稽核室或人事部等單位受理。本公司處理檢舉案件時,皆全程保密,並建置檢舉人保護制度,對檢舉人提供之資料將由專責單位主管負責處理。

舉報信箱:sct102m@songchuan.com.tw
舉報電話:886-2-86845332 EXT.1206
信件收件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 377 號 檢舉制度受理單位

申訴機制

一個公平、透明且安全的工作環境一直是松川堅持的重要目標。本公司透過建立完善之內部申訴機制,以便員工在面對不合理待遇或不當行為時,能夠有明確的申訴途徑和保障。

申訴案件由人事部門負責受理,評議委員則由各單位主管組成。為使員工能夠便捷地提交申訴或舉報,本公司提供了多種舉報渠道,包括內部舉報信箱、外部舉報信箱、人事意見箱以及舉報電話。通過這些多樣化的舉報方式,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狀況選擇最適合的方式進行舉報。相關部門會在7個工作日內啟動調查程序,調查過程中,所有涉及的處理人員均需對舉報人的身份信息進行保密。

舉報案件的調查需要在3個月內完成,如果舉報人或被舉報人對處理結果有異議,可以在10日內提出申覆。其中對於重大違紀事件之處理,本公司規定需達全體委員數半數以上才能開會,並需過半數委員同意才能做出決議,性騷案件更會增聘女性員工代表加入評議委員會,並得要求學識經驗者協助,以確保了處理過程的公正性和嚴謹性。

本公司也定期彙整各項申訴和舉報事件,並根據反饋進行持續改進,以確保申訴及舉報機制的有效性和公平性。松川將持續加強內部監督,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營造更加透明、公正的工作環境。

內部控制制度

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是企業永續經營的重要關鍵,而內部稽核則是確保內部控制制度有效運作的核心。松川內部控制制度是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頒布的「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制定。而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則由經理人策劃、董事會通過,並由董事會、經理人及其他員工執行,旨在促進公司的健全經營。

松川內部稽核單位隸屬於董事會,專職內部稽核工作,負責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的缺失,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形、管理需要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衡量營運的效果及效率。內部稽核單位配置稽核主管一名與其所屬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需經董事會同意。內部稽核人員需秉持超然獨立的精神,客觀公正地執行職務,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稽核結果。內部稽核的實施方式包括定期性稽核和不定期稽核,確保對各項經營活動的全面監督。

內部控制制度涵蓋五個主要組成要素: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作業、資訊與溝通、以及監督作業。控制環境是設計與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的基礎,包括公司的誠信與道德價值、董事會及監察人的治理監督責任、組織結構、權責分派及人力資源政策等。內部稽核制度涵蓋所有作業流程及重要控制活動,並依據企業風險管理架構進行風險評估,訂定稽核計劃及作業程序。

為確保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每年定期評估風險並擬定年度稽核計畫,明訂稽核項目、時間、程序及方法等,並依其計畫執行相關查核。稽核結果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呈核,以確保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的執行。

其中各項缺失及異常事項,將持續追蹤改善情況,按季作成追蹤報告,以確保相關單位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呈核後,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監察人查閱,稽核主管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重要依據。此外,內部控制制度的持續改進也仰賴全體員工的參與與執行,即時檢討其業務執行的內部控制有效性,並提出改進建議。

未來本公司將持續定期檢討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作業程序,以確保公司永續發展之基礎,並提升內部稽核人員之專業能力,以因應不斷變化之營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