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審計委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

工作重點為:
  •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第一屆審計委員會成員

任期:民國 113年 12 月 19 日至民國 116 年 12 月 18 日。

職稱 姓名 現職
召集人 (獨立董事) 盧佳琪
  • 政治大學會計系博士
  • 國立中央大學會計所所長
  • 國立中央大學會計所暨財務金融學系副教授
委 員 (獨立董事) 于卓民
  • 美國密西根大學企業管理博士
  • 長庚大學工商管理學系教授兼管理研究所所長
  •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系教授
  • 曾任研華(股)公司獨立董事
  • 曾任鴻海精密工業(股)公司顧問
委 員 (獨立董事) 李易諭
  • 美國堪薩斯州立大學工業工程博士
  • 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所兼任副教授
  • 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所副教授
委 員 (獨立董事) 蔡明宏
  • 臺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及中央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博士
  •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 中央研究院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副執行編輯
  • 國立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 國立中正大學經濟學系兼任副教授
  • 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兼任副教授
  • 國立中正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13年度審計委員會共計開會 1 次,出席率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召集人
(獨立董事)
盧佳琪 1 0 100%
委 員
(獨立董事)
于卓民 1 0 100%
委 員
(獨立董事)
李易諭 1 0 100%
委 員
(獨立董事)
蔡明宏 1 0 100%

113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日期、議案內容及決議結果:

開會日期 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113.12.27
  1. 內部稽核主管異動案。
  2. 簽證會計師適任性及獨立性評估案。
  3. 訂定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政策之一般性原則案。
  4. 訂定「集團企業、特定公司、關係人交易作業程序」、「關係人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獨立董事
    之職責範疇規則」、「處理董事要求之標準作業程序」
    、「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政
    策」、「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永續報告書編
    製及確信之作業程序」、「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
    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永續資訊管理辦法」、「永
    續報告書編製及確信之作業程序辦法」。
  5. 修定「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內部重大資訊 處理及內部人新就(解)任資料申報作業程序」、「申請
    暫停及恢復興櫃股票櫃檯買賣作業程序」、「審計委員
    會組織規程」。
  6. 通過114年年度稽核計畫。
  7. 通過114年度營運計劃(含預算)案。
  8. 授權獨立董事一人負責審核稽核報告案。
  9. 本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案。
  10. 修訂「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及「內
    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程序」案。
  11. 財務報告編製能力改善計畫追蹤案。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