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之組織及運作

隸屬部門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之設置,隸屬於董事會。

人員配置

內部稽核主管1人,內部稽核人數配置6人(台灣2人及海外子公司4人),共7人專任內部稽核人員執行內部稽核相關運作。

內部稽核目的

協助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運作

  • 內部稽核人員應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執行其職務,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
  • 內部稽核人員針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上級交辦事項進行例行性或專案性查核,並檢視流程,確保內部控制制度確實執行。
  •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應與受查單位就年度稽核項目查核結果充分溝通,對於評估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應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並於該報告陳核後加以追蹤,至少按季作成追蹤報告至改善為止,以確定相關單位業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
  • 稽核室除定期向各獨立董事報告稽核業務外,稽核主管並應列席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